各地級以上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計局,省直有關單位:
現將《廣東省深化審計專業人員職稱制度改革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自2021年10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為3年。
實施中如有問題及意見,請及時反饋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處和省審計廳人事教育處。
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廣東省審計廳
2021年8月16日
附件1 粵人社規〔2021〕17號 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廣東省審計廳關于印發《廣東省深化審計專業人員職稱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pdf